香港第五波疫情形勢嚴峻,確診數高企,市民紛紛響應號召減少外出留家抗疫。但過百位從港漂家租房的港漂學生,卻經歷了一場「疫下逼遷」鬧劇:在香港每日確診過萬例的情況下,他們被港漂家強硬要求從租住的房子搬去其他地方。有已向港漂家預繳全年房租的學生,遭到聲稱未收到租金的房東上門滋擾,房東更表示對學生入住情況不知情。雖然事件經曝光後,港漂家暫緩了搬遷行動,但事件亦折射出租房市場中「租上租」、「二房東」的亂象,立法會議員鄭泳舜亦提醒租客,特別是來港學生群體,要對相關情況保持警惕。
【疫下強迫租客搬家 客服威脅「不可能不搬」】
3月2日這天上午,港漂學生小Y(化名)收到了港漂家客服發來的訊息,指她所租住的房屋被徵收為隔離房間,要她立刻搬走。除了她之外,同樣向港漂家租房的學生租客小X(化名)、剛畢業的租客小F(化名),亦收到了內容相同的通知。據了解,包括她們在內,共有約一百多位港漂家租客收到搬家通知,涉及單位遍布全港多區。
多名租客聯絡港漂家客服人員,表示這一安排不合理,希望進一步溝通。誰料,他們第二日又收到了新的搬家通知,只不過搬走的理由變成了「公司為提升運營效益,需要整合房源」。第二次收到的搬家通知更列明,港漂家會提供新住所及提供搬家服務,預計搬家時間在幾天後。
「港漂家讓學生搬家,把同學混租到各個大樓,有些大樓還是有確診病例的,有的學生被通知從黃埔搬到深水埗。」小Y說。面對這一幾乎沒有任何商量餘地的搬家通知,學生租客們備感不安:當下香港每天新增確診過萬例,為何要我們冒染疫風險突然搬家?有學生租客向客服提出質問,其中一位名為「小cute cute」的客服回應態度惡劣,更明言港漂家已經停止向房東支付租金,「房東必定會收回房子,你們根本不可能再住下去,不可能不搬。」
【當真業主找上門 方知遇上「二房東」】
面對港漂家客服人員的蠻橫無理,交涉無果的學生租客選擇在社交媒體平台曝光事件,旋即引起大量關注。3月5日,港漂家在社交平台上發表聲明回應事件,表示「搬家是根據合約內的6.5條,如果出現任何房東收回房間的情況,會安排同類型、同小區的房給租戶」,指「此安排屬合法行為」。3月7日,港漂家再次就事件發聲,指「在這次房屋整合中,由於無力支付部分房源的租金,所以已經停止繳付並請求退還給業主,房東理應是知情的」,不過多名學生租户表示,自己所租住的地方,曾有房東因未收到租金,聯繫不上港漂家,而找上門。
「我這邊房東主動找來,原因是沒收到上個月租金,也聯繫不上港漂家的工作人員。」港漂學生小X表示,租房時已向港漂家交齊了全年租金,但房東卻聲稱近月未收到租金,且房東對該單位住了多位學生表示驚訝,「他(房東)不知道港漂家租給我們這個事,還問我你們住了幾個人。」
不少港漂學生直到這次事件才意識到,他們遇上的港漂家,實際上並非真正的房東,而是向物業擁有人租房後再轉租給學生的「二房東」。來香港讀書前,學生們都是在網上收到港漂家發來的合約,線上簽約及預繳整年房租。據了解,港漂家旗下有一個名為「漂派」的手機應用程式,學生們在來港前,通過該應用程式上傳個人信息資料及交付一年的租金、兩個月押金及管理費、水電煤押金等費用,金額介於8萬元港幣至10餘萬不等。「(簽約)那時候並不知道他是二房東,以為是中介。」小X說。
【學生租客屢被要求搬家 理由均為房東收回單位】
對於業主聯繫不上港漂家一事,港漂家在3月7日稱,「負責溝通的同事出現確診甚至重症住院中」。然而,根據記者收到的幾份錄音顯示,去年就曾有業主因得知港漂家違約私自改動房屋,且「失聯」半個月而上門回收單位。業主代表表示,該單位通過中介租給了一名姓關的人,合約中規定「住戶自用,且不能做任何改動」,不知為何房子會被轉租且變成「劏房」。當業主代表質問港漂家負責人簽約的關先生是誰,為何過半月聯繫不上港漂家,港漂家均答非所問。
港漂家工作人員失聯或拖欠租金,令租住學生權益受損已不是首次。小X介紹,自己從港漂家租房後,剛抵港即被告知合約上的房子已被強制收回,被迫安排到另一單位。住了兩周後見到房門被貼了政府部門張貼的強制搬離裁決書,又被港漂家安排到第三個單位。住了一個月後,合約上的房被修改為現在住的地方,再次經歷搬家。幾個月內搬家三次,換了四個單位。
「港漂家的客服一直在跟我們強調『這就是香港法律』,說『香港也是法治社會,不會因為你說什麼就能改變香港法律的』。」小Y說。受影響學生租客向記者展示了與港漂家客服人員的對話記錄,名為「小cute cute」的客服除了多次表示學生租客「非搬不可」,甚至使用人身攻擊字眼辱罵學生,更一度稱「我就是老闆」。
港漂家3月7日發布的文中提到,由於「小cute cute」無法處理宿生要求,損壞公司形象,態度惡劣、屢教不改,已被辭退。
「我必須堅持,疫情期間我是不會移動的,目前移動的風險大於任何風險。之後他們對於合同是否違約,想要我搬走還是不搬走,我希望是以友好討論形式得出結果,而不是他們像甲方下達給我一個命令的形式。」小F說。
【千呎豪宅變「劏房」 港漂家:暫緩搬遷計劃】
記者了解到,在與港漂家網簽租房合約時,儘管合約提及「本許用協議(Licence Agreement)的印花稅由雙方共同支付」,不少學生未收到印花證明書,並不清楚港漂家有無將合約交予稅務局打釐印。有學生曾主動向港漂家詢問印花稅問題,客服表示打印花屬於「辦理銀行卡的地址證明,若不需要,可以不打。」曾有租客成功索取過印花證明書,唯印花稅證明書上業主欄顯示為「港漂家管理有限公司」。然而,這名租客在今次也收到了搬家通知,客服表示「這個房要還給業主。」
有業主遇欠租及單位被分租,入稟收回單位。在一份學生租客曾收到的《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上,記者留意到,該單位為大圍豪宅名城。通過對比港漂家官方宣傳的「大圍名城宿舍圖則類型1」與在本港地產網站查到的名城原始圖則可以看到,該「宿舍」將原客廳、飯廳改為兩個雙人床房間,公共空間只剩廚房、衞生間及一條聯通所有房間的走廊。改動後整套房共有6個房間,可容納9人。
而在另一份由學生提供的房東與港漂家租約上,寫明了「在獲得業主書面同意前,不得對該物業做出任何改動或加建」,以及「不得轉讓、轉租或分租該物業」。
事件經網絡發酵後,為平息事件,港漂家在3月8日表示「暫緩宿舍搬遷計劃」,指疫情受控後會再進行搬遷,並「會不遺餘力向業主爭取讓宿生住在原房」。記者通過港漂家官網找到的地址和電話,試圖聯繫港漂家,均未獲回應。
【鄭泳舜:二房東收整年租金 對同學很不公平】
記者查詢有關法律意見後得知,住宅物業的分租,指在有關物業的註冊擁有人(俗稱大業主)出租給其租戶(俗稱二房東)後,再由二房東分租全部或部分物業予第三者(俗稱三房客)。單位是否可以分組,視乎大業主與二房東的租約(主租契)而定,若列明不可分租,二房東租給別人則是違法;如果沒有分租限制,或須先取得大業主同意才可作分租。若二房東隱瞞主租契條款分租房間給三房客並簽分租契約,相關租約亦屬無效。在此情況下,即便三房客沒有任何違約行為,也會面臨遭大業主驅趕的可能。
「對於港漂家事件我感到很痛心,因為有租客遇到不公平對待,二房東是有責任的。」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接受採訪時表示,「這些二房東向同學收取一年的費用,對同學很不公平。」
鄭泳舜認為,二房東透過將大單位不斷分間去賺取租金,可能有些做「劏房」,有些只是床位,對大廈來說也要承受很大的管理費用。若二房東沒有告訴大業主單位要用來做分間房,也沒有告訴三房客實際情況,則相關行為存在欺詐成分,分租租客有權上訴。
「港漂同學們不是很清楚香港租務條例法則,在這個情況下被誤導,我覺得非常遺憾。」鄭泳舜建議,若懷疑被欺詐,可嘗試通過報警求助,或土地審裁處處理,或者通過新租管條例之下的差餉物業估價署調停。「這正正反映現在仍然有很多、很嚴重的『劏房』問題,特別在舊租約情況下,租客權益不能得到保障。」
鄭泳舜呼籲及提醒所有租客,租房時留意相關法例。有關劏房租務管制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在今年1月正式生效,曾作為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鄭泳舜表示,若受影響港漂學生在了解法例方面有需要,可提供一定支援幫助。
【小提示】
租客在租房前,需明確確認出租者是否是業主本人,可通過向土地註冊處查冊,或請對方提供近三個月差餉單及水電煤費單,核實對方身份。若明確知道對方是二房東,可要求查看對方與大業主簽訂的租約,確保相關分租行為合法。
(點新聞記者Kelly、蘇平、任青報道;視頻製作:Kelly;旁述:歐晴;撰文: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