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將規定新入職公務員完成培訓後通過試用期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希望透過新成立的公務員學院,提升公務員培訓的高度、闊度和層次,建立更有系統的培訓課程。他說未來會規定新入職公務員要完成個別培訓課程才可通過3年試用期,課程包括特區憲制秩序、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了解國家發展和《香港國安法》,當公務員預備晉升時,亦要先完成個別培訓。

聶德權提到,未來公務員培訓的四大方向,包括特區憲制秩序和國家發展、公務員領導能力、在服務中應用創新科技,以及國際視野。他又指出,將檢視高級公務員職位招聘及選拔制度,除了部門內部晉升,亦可考慮在整個公務員團隊,甚至公務員以外選取適合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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