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 |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公布 書記市長被問責

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發生後,在河南鄭州京港澳高速口,救援人員轉移被困人員。(新華社資料圖)

據新華社今日(21日)報道,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情況的匯報,並審議通過了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河南省委原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降級處分;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侯紅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經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是一場因極端暴雨導致嚴重城市內澇、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災併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特別重大自然災害;鄭州市委市政府及有關區縣(市)、部門和單位風險意識不強,對這場特大災害認識準備不足、防範組織不力、應急處置不當,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特別是發生了地鐵、隧道等本不應該發生的傷亡事件。鄭州市及有關區縣(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其他有關負責人和相關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

2021年7月17日至23日,河南省遭遇歷史罕見特大暴雨,發生嚴重洪澇災害,特別是7月20日鄭州市遭受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災害共造成河南省150個縣(市、區)1478.6萬人受災,因災死亡失蹤398人,其中鄭州市380人、佔全省95.5%;直接經濟損失1200.6億元,其中鄭州市409億元、佔全省34.1%。

調查組查明,鄭州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汛救災決策部署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力,沒有履行好黨委政府防汛救災主體責任,對極端氣象災害風險認識嚴重不足,沒有壓緊壓實各級領導幹部責任,災難面前沒有充分發揮統一領導作用,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黨政主要負責人見事遲、行動慢,未有效組織開展災前綜合研判和社會動員,關鍵時刻統一指揮缺失,失去有力有序有效應對災害的主動權;災情信息報送存在遲報瞞報問題,對下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遲報瞞報問題失察失責。

調查組還對造成重大傷亡和社會關注的事件進行了深入調查,查明了主要原因和問題,認定鄭州地鐵5號線、京廣快速路北隧道亡人事件是責任事件,郭家咀水庫漫壩事件是違法事件;滎陽市崔廟鎮王宗店村山洪災害存在應急預案措施不當、疏散轉移不及時等問題,登封電廠集團鋁合金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存在未如實報告人員死亡真實原因並違規使用災後重建補助資金用於死亡人員家屬補償等問題。同時,調查組還查明鄭州二七區、金水區、鞏義市、滎陽市、新密市、鄭東新區等6個區市、10個鄉鎮街道,鄭州市及相關區縣(市)應急管理、水利、城市管理等8個系統的18個單位,以及鄭州地鐵集團、河南五建集團、鄭州城市隧道管養中心等9個企事業單位的責任。

調查組按規定將調查報告和有關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

河南省委原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因特大暴雨災害被問責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對河南省委原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在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中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徐立毅作為時任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力,對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風險認識不足、警惕性不高、防範組織不力,災害發生後統籌領導和應急處置不當,督導檢查和履職盡責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徐立毅對鄭州市在災害中暴露出來的相關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徐立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降級處分。

河南對89名公職人員嚴肅問責 鄭州市市長政務降級處分

記者從河南省有關部門獲悉,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發生後,河南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8名企業人員立案偵查並依法逮捕,河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災害中涉嫌違紀違法的89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地鐵5號線五龍口站停車場建設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魏平安、北京城建設計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地鐵5號線項目負責人汪鵬、河南五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南四環項目部指揮長郭文勝等8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依法逮捕。鄭州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立公,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技術管理部部長趙運臣,鄭州市工程質量監督站軌道交通科副科長孫紅亮等3名公職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同時,河南省對特大暴雨災害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鄭州市、滎陽市、鞏義市、新密市、登封市、二七區、金水區黨委政府及應急管理、水利、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城鄉建設、公安交管等部門86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其中,給予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侯紅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給予鄭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吳福民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鄭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喜安、陳宏偉政務記大過處分。對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等問責處理。

(綜合新華社報道)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公布 書記市長被問責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