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涉太古站外非法集結 判囚6個月

2男子涉太古站外非法集結,判囚6個月。(點新聞資料圖)

2019年8月11日,5名介乎20至35歲的男子被控當晚於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其中兩人認罪。今日(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6個月。裁判官嚴舜儀指出,兩人攜帶鐳射筆及扳手,潛在風險相當高,而替換衣物及單程車票則顯示他們有意圖「乘亂逃脫之後避過罪責」,是加刑因素。

嚴官引述報告指被告陳啟康及程耀鞍背景良好,沒有案底。兩人關注社會議題,但受氣氛帶動用錯方法表達。惟嚴官認為案情嚴重,案發當日下午有人離開獲警方批准的集會地點維園,並遊行至銅鑼灣及灣仔等地。及至晚上有約100名示威者到太古港鐵站外C出口的康山道聚集,有人叫囂、佔據行車線、手持鐵枝、用鐳射筆照射警員,以及向警車投擲硬物,非法集結時間短只因警方短時間內驅散人群。嚴官以7.5個月作為量刑起點,續指被告有多項防護裝備,身上各自被搜出單程車票、替換衣物、鐳射筆及扳手,用作參與集結的潛在危險相當高,而單程車票及替換衣物則是為了乘亂逃脫和逃避罪責,屬加刑因素,判囚9個月,認罪扣減至6個月。

被告32歲保安陳啟康及35歲侍應程耀鞍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和另外一些人在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同案的24歲謝天豪、20歲髮型師何恩傑及22歲學生孟子鋒則否認控罪,案件將於6月6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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