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術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自知「罪責難逃」的亂港政客羅冠聰選擇了潛逃離港,表面上,他以至其他「同路人」表示要打好「國際戰線」,其實,如果他留在香港,幾可肯定現時已是階下囚。不知道羅冠聰是否以為「人到了外國」,就可以肆無忌憚地違規違法,最近,他竟然公開煽動香港市民「無視」立法會選舉,涉及違反選舉相關法例。筆者認為,今日羅冠聰或者自以為洋洋得意,但他朝如果他要回港承擔罪責,他所涉嫌犯下的罪行,相信他必然後悔。
早前,羅冠聰在外媒的一個網上研討會上,呼籲香港市民「無視」2021年立法會選舉等,明顯違反了香港法例;另一邊廂,他又公然接受美國邀請,企圖在美方舉辦的所謂「民主峰會」上發表抹黑中央的言論,欲進一步抹黑中央、荼毒香港。羅冠聰一錯再錯,所依仗的乃是外部勢力,如果有一日他成為了棄卒,下場肯定十分悲慘。
勾結外國勢力 涉嫌犯國安法
誠如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所指,羅冠聰離開香港前,已有多條控罪在身,之後逃到海外更變本加厲,今次聲稱獲邀出席所謂美國「民主峰會」,揚言要發表抹黑中央和香港特區的言論;羅冠聰雖身在海外,但他所作的行為,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筆者須指出,如果連同羅冠聰最近涉違選舉法例的罪行,羅冠聰的罪責,或更甚於現時因為非法「初選」案而還押當中的「同路人」。
筆者一直認為,諸如羅冠聰之流,所作所為一直也是非常愚蠢,就當今日外部勢力如美國、英國「照顧」着他,這只是因為羅冠聰在反中問題上有一些「利用價值」,但羅冠聰等人不知道,他的「價值」可以隨着時間而流逝,例如當外部勢力有一日自顧不瑕,羅冠聰怎辦?只單靠網上籌款過活?又或者,如果有日外部勢力主動與中國修好關係,那麼羅冠聰是否需要回港承擔罪責?做漢奸的人,早晚也要為出賣國家的行為負責!
勿受羅冠聰煽動
在這裏,筆者必須提醒所有香港市民,羅冠聰自以為身在海外所以不受香港法律所限(其實不是),其他香港市民切勿受他煽動或模仿他,因為煽動杯葛選舉、投白票,都是違規違法的行為。在黑暴動亂時,不少香港市民就是因為聽信了亂港政客的謊言,走上街頭抗爭,繼而涉嫌違法被捕;若然今日再有人聽信羅冠聰之流的煽動,無疑就是自墮法網。亂港政客都有一個特徵,就是他們自己不好,也不想香港、香港市民好,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票是我們作為香港市民的權利,所以絕不能因為亂港政客的煽動而放棄權利,不可放棄為自己選賢任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