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年金自2018年推出,惟公眾現時對年金認知度仍然不高。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5日)在網誌中表示,公共年金的設計,可配合長者生活津貼,照顧低至中等收入退休人士需要,強調並非只為高收入人士着想。
羅致光表示,在日後優化的長者生活津貼制度下,退休人士可保留35萬上限的現金,將其他資產購買公共年金,就仍可以符合申請長者生活津貼資格。舉例來說,一位65歲的男士退休時,積蓄加上強積金合共50萬,便可以將15萬元購買公共年金,每月領取870元年金,同時申領長者生活津貼,即現時的每月3815元。截至今年9月底,有約4000人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同時有購買年金。
羅致光又指,強積金制度目前未算成熟,不少長者在領取強積金供款後,仍需長者生活津貼的配合,應對晚年所需。不過隨着取消強積金對沖、積金易平台推行動措施實行,相信強積金到2040年將會較為成熟,到時透過年金與長者生活津貼配合的退休人士,在比例上便會逐步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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