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5日)在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教師培訓課程主講,題目為「按《基本法》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憲制地位」。她指出,不想特別批評過去的通識教育科,強調新設的公民科是要讓學生更掌握三個核心元素,包括國家近代發展、「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以及國際形勢,否則學生未來的競爭力會受損。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一部分,因為三條不平等條約而成為殖民地,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上世紀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後,就提出將香港及澳門由殖民地的名單剔除,獲聯合國大比數通過。林鄭月娥續指,事件反映國家在50年前對主權問題已是非常堅定,因此不難理解為何當有人鼓吹國家分裂、「民族自決」、「港獨」時,會引來全國人民的反彈。
林鄭月娥批評,近年很多所謂追求民主的人士指,行政長官不是由一人一票產生,是中央政府虧欠港人,她認為有關概念是錯誤,因為根據基本法第45條,行政長官是在本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而且特區政府在回歸以來,經已三次推動政改。她又指2014年討論政改時,有人提出以「公民提名」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是違反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
林鄭月娥說,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體制,不是新創,香港回歸前的首長一直都是港督,但亦從來沒有選舉或諮詢過港人。她又說,受到社交媒體等因素影響,新一代的青少年慢慢不重視一些中國人的家教及美德,令她感到憂慮,認為「做人要有一些底線」,因此期望教師可以多加着重培育學生。
林鄭月娥早前在立法會宣讀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時曾表示,為了讓公民科教師掌握行政長官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地位和職權,她會親自為有興趣的老師上一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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