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多區反非法駕駛電動車 拘26人

警方在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移動工具。(警方資料圖片)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連同大嶼山警區一連三日(22日至24日)在荃灣、沙田、馬鞍山及大嶼山多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移動工具。行動中共拘捕26人,檢獲7部電動滑板車、15部電動單車、3部電動單輪平衡車及1部電動三輪車。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䆁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執行及管制組人員調查。

被捕人士包括15男11女,年齡介乎19至62歲之間,分別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駕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警方亦在行動中向多名違規騎單車人士發出共98張傳票,涉及在行人路上騎單車及不遵守交通標誌。

警方指,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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