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恐嚇法官行為變本加厲 絕不姑息

金鐘高等法院及灣仔區域法院,今日(23日)下午2時許及4時許,先後收到可疑信件,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處理。據悉,兩封信分別寄給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律政司晚上發出聲明,斥責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是卑鄙低劣的行為,令人髮指。律政司強調,這些可恥行徑最近有變本加厲的跡象,特區政府不單止予以嚴正讉責,更絕不姑息這種違法亂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執法機關必定積極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

律政司表示,《基本法》第85條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在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會在判決書中全面說明判決理由,體現法官公正無私和獨立地依法斷案的基本原則。若有人漠視法庭裁決的理據,純粹因為不滿結果而以違法手段企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不但會徒勞無功,更顯示出他們的無知、懦弱和目無法紀。

律政司又指,刑事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是嚴重罪行,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違法者須承擔法律後果。

近期發生多宗恐嚇法官案件,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本月11日及16日分別收到含有懷疑腐蝕性物體的恐嚇信件。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日前發表網誌,批評一周內接連發生兩起恐嚇法官的事件是目無法紀,不能接受。她呼籲社會人士必須尊重司法獨立,不應該任意抨擊甚至威嚇法官的人身安全。

相關報道:

陳廣池:恐嚇法官或觸犯國安法恐怖罪

一周內兩法院接恐嚇信 鄭若驊斥目無法紀不能接受

粉末信恐嚇兩法官 各界促嚴正執法確保司法公正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律政司:恐嚇法官行為變本加厲 絕不姑息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