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日(21日)發表網誌,交代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就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相關工作。羅致光表示,勞福局已建議修訂社工註冊條例,列明裁定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不能擔任註冊社工,除非獲社工註冊局成員議決批准,局方會在新一屆立法會適時提出修例。
羅致光指,不少人誤以為條例只是保障社工權益,視註冊局與「工會」無異。他強調註冊局行使的是一種來自法例的「公權」。因此,行使這項「公權」的註冊局成員,在理念上屬於公職人員,而《香港國安法》中有關公職人員的要求,亦應適用於註冊局成員。政府正就法定機構中公職人員宣誓的工作進行研究,包括可能需要修訂法例,確立有關註冊局成員需要作出依法宣誓的要求。
羅致光還提到,職工會登記局將嚴肅跟進個別已登記職工會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或其會章的情況,並視乎跟進結果,不排除根據《職工會條例》取消有關職工會的登記。他表示,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便是在這情況下,於10月13日被撤銷登記,有關公告亦於10月22日刊登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