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生破壞港鐵設施 認暴動罪及刑毀囚40月

22歲男學生涉嫌暴動和刑毀,今日判囚40個月。(點新聞資料圖片)

前年8月31日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示威者破壞部份車站設施包括控制室及閘機等,港鐵事後報稱2站損失共約109萬。22歲男學生3個月後於住所被警方拘捕,今(10日)早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暴動罪,其餘1項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則獲准存檔法庭處理。法官姚勳智判刑指,被告當時手持行山杖敲打地面挑釁,群眾襲擊乘客行為完全漠視法紀,破壞公共安全,判被告監禁40個月。姚官指明白被告有理想,「有好多人關心」,叮囑被告服刑期間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

辯方求情指被告醉心戲劇,輾轉考入心儀的演藝學院,現時暫准休學,又自責犯案令父母憂心,知道自己行為「好錯」,希望服刑後在演藝路上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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