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歲女保險經紀3年前在男客戶家中,疑喝下混入安眠藥的啤酒後失去意識而遭男客戶強姦。男方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罪,七人陪審團今日(2日)退庭商議6小時,以5:2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現年37歲的被告林劍峰,被控於2018年8月29日於家中強姦X。控方稱,被告在2018年7月透過微信發訊息予X,指其家人有意購買保險,二人在2018年7月28日首次見面,並在被告家附近餐廳用餐,X向被告提供及解釋有關保險事宜。被告用餐後稱需要回家餵狗,X便跟從被告到被告家繼續傾談保險,X透過電郵傳送一些保險資料予被告,完成傾談後X自行離開被告家。
被告兩日後晚上私訊X,希望約X外出飲酒,X未應邀。X其後問被告會否投保,二人在案發當日到被告家傾保險,期間X指自己想飲啤酒,被告離開近十分鐘後給予X兩罐啤酒,X開了其中一罐啤酒飲用一大半後失去意識,慢慢回復意識時發現自己全裸躺在被告床上,與被告發生性行為,但X無力反抗,被告最終在X體內射精。
X早前出庭作供,辯方盤問X時指出,X最初利用微信軟件的隨機加好友功能認識被告,並向被告提出援交,被告問X是否意指「上床搞嘢」,X當時稱「係呀,都係各取所需,玩完就算」;X聽到辯方所說,反駁「我無講過」。
辯方重提案發時X聲稱自己回復意識後,發現自己全裸在被告床上與被告進行性交,全身無力,質疑X當時為何不推開被告或大聲叫喊。X指「我都唔熟悉呢個人!我點知佢有無暴力傾向!」,X指不知所在地地址,故一直強行忍受直至自己能安全離開為止,堅決不同意案發時為雙方同意的性行為。
辯方在庭上播放案發時被告與X性交的三段短片,X在片中說「我想問我男朋友會唔會join到我哋依個遊戲呀」,被告及後問X「你今晚係度瞓好唔好?咁我哋Hea到幾點返去」,X回答「無所謂」。被告再問X「仲有無下次」,X即回答「無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