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接獲一名本地女子報案,懷疑遭遇電騙,涉及金額約1000萬港元。通報指,該名女子自7月開始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陌生男子來電,指其涉及一宗內地案件。其後,另一名同樣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男子聯絡女事主,要求她交出銀行戶口資料以協助調查。受害人不疑有他,按照指示交出有關資料,及後發現戶口內約1000萬港元於8月至9月間被陸續轉走。女事主終發現被騙,遂報警求助。
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人員接手調查,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暫未有人被捕。據了解,騙徒訛稱是內地國安人員。
警方提醒,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及香港警方均不會要求任何人經電話或其他社交應用程式進行筆錄口供,亦不會透過相關渠道發出通緝令。任何人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人員,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或要求受害人開設一個銀行賬戶以證清白,又或要求受害人進行資產審查,提及保密協議條款或要求轉賬匯款,均為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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