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至17歲青少年打一針復必泰屬完成接種

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人士,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政府新聞處資料圖)

政府今日(30日)宣布,社交距離措施下就接種新冠疫苗的要求由即日起作出調整。由即日起,在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人士,可獲視為已符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規定。

政府早前規定,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是指在最少14天前接種兩劑科興疫苗或復必泰疫苗。規定調整後,12至17歲人士如在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亦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符合有關社交距離措施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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