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不少反修例個案投訴人無配合調查

監警會表示,大部分反修例個案投訴人沒有配合投訴警察課提供資料。(點新聞資料圖)

監警會今日(28日)表示,就反修例事件所引起的投訴數字,截至今年8月31日,投訴警察課共接獲1948宗投訴,當中617宗為需匯報投訴。這些需匯報投訴涉及1093項指控,當中756項輕微指控,包括行為不當、疏忽職守、不禮貌、粗言穢語等;而嚴重指控則有337項,包括濫用職權、毆打等。

就617宗需匯報投訴,投訴警察課已向監警會提交538宗投訴個案。監警會經審視後,有15宗指控屬實,包括4項粗言穢語、3項疏忽職守、2項濫用職權、2項不禮貌和1項行為不當,以及3項有關疏忽職守指控未經舉報但獲證明屬實;另有1項疏忽職守指控,無法完全證明屬實。

監警會提到,監警會收到的538宗投訴中,有227宗被歸類為無法追查,佔比超過4成,當中大部分主因在於投訴人沒有配合投訴警察課提供資料。監警會認為有權利就有責任,呼籲市民投訴後應配合提供資料,令每一個投訴個案都能公平公正處理。有監警會成員關注,應否為相關人士設時限,若在指定時間內不回覆就擱置事件。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關注有投訴人未能聯繫,指時間拖延太長,對雙方「不合理」、「不公道」。她說,如擱置太久就無法處理,「係咁追係咁追好難搞。」

此外,監警會早前公布審視反修例期間公眾活動及警方執法行動的報告,並向警方提出52項建議,警方指已完成其中37項。警方今日向監警會匯報最新情況,提到新推出的7項措施,其中在減低驅散行動風險及提升協調方面,提供「應做不應做」的事項列表,亦增加低殺傷力武器的選擇,包括胡椒彈手槍及胡椒水發射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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