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擬修訂《電影檢查條例》,規定電影檢查員必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危害國家安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28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電影有很大影響力,如被利用作為危害國家安全、顛覆政府、宣傳恐怖活動的媒體,必須要禁止。
邱騰華說,世界各地都有相關做法,香港國安法亦列明政府必須防範及制止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本港經過不同社會事件後,政府必須防範於未燃。
邱騰華強調,香港國安法有保障言論自由,但必須平衡國安及創作自由。今次修例並非修改電檢制度,電影送檢後,同樣會經過評級,若影片內容有違法訊息,內容「過火」才會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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