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年11月2日在灣仔一單位搗破黑暴武器庫,檢獲138支汽油彈或半成品,5男女被捕。其中3名被捕男子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案件經審訊後,其中兩人今日(18日)在灣仔區院被裁定罪成,餘下一人則罪名不成立。法官葉佐文將案件押後至明日(19日)判刑,兩名罪成被告續還柙。
3名被告為鄭錦輝(22 歲,學生)、丘建威(25歲,無業)及黃建棋(20歲,地盤工)。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4樓一單位,管有59枚汽油彈、79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50個玻璃瓶、約4.6公升內含柴油的淺黃色液體、約一公升內含異丙醇的無色液體、約4.9公升內含汽油的綠色液體、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鄭及黃今日被裁定罪成,丘則罪名不成立。
同案另外2名被告莫禮滔及女子楊泳茹則在開審前已認罪,各被判囚3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