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4名港大學生會成員被捕 涉違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初通過「哀悼」及「感激」恐襲刺警兇徒的議案,引起全城聲討。警方國安處今(18日)早拘捕4名港大學生會成員,另帶走多人助查。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見傳媒時表示,被捕人士包括4名男性,年齡介乎18至20歲,分別為港大學生會幹事及學生會評議會會員,他們涉嫌宣揚恐怖主義觸犯香港國安法。

李桂華指出,警方確認今年7月7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並在會議議程開始前進行「默哀儀式」,為七一恐襲刺警兇徒默哀,更形容其是「為香港犧牲」。而當日會議中的第一個動議,就是討論有關該名施襲人士的死亡事宜。提出動議人士指,希望以「褒獎」形式處理動議,讚同動議人士亦發言形容施襲人士為「烈士」。動議最後在30多人讚成,2人棄權,無人反對下通過。

李桂華指,4名被捕人士分別為港大學生會幹事及學生會評議會會員,目前仍被扣查。(點新聞記者攝)

李桂華強調,今次行動的拘捕條文是依據國安法第27條,即宣揚恐怖主義。在今次事件中,該動議合理化、美化及光榮化恐怖主義、無差別襲擊,更鼓勵他人做自殺行為,與一般道德標準完全不符。而通過動議後,學生會評議會亦迫不及待向外界發放消息,進行宣傳。

李桂華又說,至於當日參加會議的其餘人士,警方將接見這些與會者,了解他們在會議中的角色及投票的理由等,希望盡快解決事情,令學生回復正常生活。他強調,社會並非不能談論七一刺警案,但若在過程中藉機宣揚恐怖主義,就很可能違法。

至於有記者提問,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在事後撤回動議,但仍被追責,是否「不給學生機會更生」。李桂華指出,執法者選擇不多,有人犯法便要處理,如果見到犯法不執法便是瀆職,而案件日後如何處理,就交由法庭決定。

消息指,今日被捕的4人分別為港大前學生會會長郭永皓、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港大文學院前學生會代表容頌禧以及李國賢堂前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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