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簽約前,記得先釐清業權及解決租客問題,以保障自己權益。一名網民近日在網上發文求救,稱早前向二叔購買物業,惟收樓時發現過往長住該單位的三叔拒絕搬走,始知他們曾有錢銀恩怨,三叔更稱該二叔的舊債一日未還,他都不會搬離單位,令事主深感困擾:「我咁辛苦供層樓佢就白食白住……」
此前,事主得知其三叔居於該單位,過往只需向其二叔繳付水電煤費,毋須繳交租金;而事主購買物業時,亦曾向三叔說明買賣情況,他收樓後將會自住,對方需要搬走。惟直至他正式上門收樓當日,卻發現三叔仍未執拾行裝,對方更揚言從沒打算搬走,「佢發爛話以前我二叔拎咗佢好多錢,到而家啲錢都未還,仲話未搞掂嘅話佢唔會搬走。」事主透露,自己日後供樓有一定經濟負擔,故曾向三叔提出可讓對方繼續居於該單位,但需繳交相應租金,幫補供樓支出,未料遭對方一口拒絕,「三叔話二叔爭佢好多錢,點解仲要佢畀錢出嚟。」
事主續指,即使他與三叔為親戚關係,但兩人過往並無聯絡,更遑論任由對方獨霸單位。事主稱現時亦未找到對雙方有利的解決方案,若最後無法私下解決問題,屆時或會循法律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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