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判9年 郭偉強:港府需迫切處理青年國安教育

香港青年動力協會會長、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點新聞資料圖)

首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24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三名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均罪成。被告唐英傑今日(30日)下午於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另須停牌10年。香港青年動力協會會長、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接受點新聞記者訪問時表示,判刑具阻嚇性,特別是對年輕人的警示作用,案件亦反映加強國安教育是香港教育制度最迫切需要處理的工作。

根據《香港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郭偉強表示,今次的相信判刑有一定阻嚇性,對社會而言,應注意判詞認為「光時」存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思,會成為將來案件的藍本,市民不應再展示或叫喊有關口號的訊息十分明確。

今次被告唐英傑年僅24歲,令人關注香港青年人的教育問題,被問及政府未來是否要加強國安教育,郭偉強表示,是目前教育制度最迫切處理的工作,也是國家安全的根本點,在大國博弈的格局下,中華民族只有團結一致,青年人作為國家的未來的棟樑,只有正確認清國家及歷史,才可避免歷史上的屈辱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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