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光時」違法 不容學者詭辯

文/潘偉傑

自前年黑暴事件開始,全港市民一致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光時」)是顛覆政權的口號,是一句令人即時聯想起攬炒派發動的黑暴事件,將香港由盛世時代帶入黑暗時代的符咒。法庭近日審理首宗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就「光時」意思是否顛覆政權,辯方律師派出兩位學者企圖推翻全港市民對「光時」的認知,此案的判決將影響國安法日後在本港的執行,是否可以讓香港重回法治社會。

被告唐英傑在去年回歸日駕駛插着印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在鬧市左穿右插,狀甚過街老鼠,令市民極為憤慨。被告連人帶車衝入警察防線,撞傷多名警員而告終。對於在場示威人士,無疑是一種鼓動情緒的手法,示威者亦對他的行為報以歡呼聲。被告的動機非常清晰,就是公然挑釁警方,並無視國安法的存在。

本案是首宗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對於攬炒派來說是十分關鍵。如果今場官司能夠打甩「光時」是沒有顛覆政權的意思,好大程度上,整個社會又再次陷入攬炒支持者到處叫囂的混亂情況。同時,有部分案件都圍繞這八字來起訴的,如果攬炒派在這場官司中有任何差池,日後翻盤的機會很微。因此,這宗案件成為了攬炒派「生死戰」。

案件如此關鍵,但又證據確鑿,辯方律師如何為被告脫掉「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罪名?他們邀請了兩位學術界知名的學者為被告站台,目的是將「歪理」變成「真理」。兩位學者分別是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和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他們合寫一份專家報告,對「光時」進行詭辯。

港大李詠怡首先作供,她對於「光復」二字的詮釋,沒有任何「推翻」的意思,只有「恢復日常秩序和空間」意思。她更咬文嚼字地將「光復」這個詞語,翻譯為英語,根本沒有顛覆、推翻的解釋。試問她是否認真看過黑暴事件中,在各區製造出來的「連儂牆」,攬炒派示威者所張貼的「文宣」,有多少是中英文對照?因此,李詠怡將一個中文詞語,翻譯成不同國家的語言,就抹殺了這個中文詞語的真正意思,是講不通的。

另外,李詠怡將「革命」二字,指其沒有「推翻現政權」的含意。她指出,世界歷史中都經常用「革命」來形容一個新的時代來臨,來取代古舊時代。她舉出多個歷史以來所發生的「革命」,包括農業革命、工業革命和科學革命。她辯稱這些革命根本沒有推翻現政府的意思。筆者認同李教授所提出的多個「革命」,是對人類的生活作出改善。這些「革命」根本不會導致社會混亂、經濟陷入停頓。相反,筆者對李教授所講沒有推翻政權的意思,有所保留。政治學上的「革命」,是指「一伙政見相同的人,聯合起來,去做一些事情,來推翻現有政權」。筆者相信,作為政治學教授的她,無可能不知道案中所提及的「革命」在政治學上的意思。李詠怡打算避重就輕,將「推翻現政權」的含意,美化為對人類生活有改善的意思。

其後,中文大學李立峯利用社會科學中最常用的調查方法,將「光時」、「香港獨立」進行「編碼」,目的是在攬炒派喜歡瀏覽的社交平台,查找「光時」與「香港獨立」是否有任何關連。他們所寫的報告聲稱,「光時」與「香港獨立」沒有任何關連。但是,這不代表兩者沒有關連。事實上,在攬炒派所發動的多次黑暴事件中,「香港獨立」的旗幟,往往旁邊就有一幅「光時」的旗幟,兩者有沒有關連,各位讀者都可以看到,不用筆者再作解釋。

最特別的莫過於,李立峯提出向參與遊行示威的人進行抽樣訪問,查詢他們對「光時」的觀感,是否帶有「香港獨立」的意思。事實上,筆者對於這班已有既定立場的學者所做的科學研究,不太相信。原因有二。第一,參與遊行集會、示威的人,已經認同「大台」所做的事情,當調查員訪問示威者時,都會順着他們既定的答案來回答。這種調查方法是否可信,見人見智。第二,調查員收集數據後,都會從主觀角度來進行分析工作,目的就只有一個,就是將所得出的結果符合自己預期的假設。因此,李立峯所做的所謂調查研究,其結果根本站不住腳。

再者,辯方律師辯稱被告未必知道「光時」真正意思,誤墮他人設下的陷阱。筆者認為,被告已有中學程度,懂得中、英文,可以了解「光時」的意思。警方亦從被告手機上找到「光時」相片,以及黑暴事件的照片和影片。因此,筆者認為被告的所謂「無知」,不是一個脫罪的理由。

最後,「快必」譚得志案亦跟隨此案判決後開審,辯方亦將兩名所謂專家的報告,作為辯方的證物。然而,辯方提供的所謂專家報告,簡直是砌詞詭辯,將太多不合理或不符合邏輯的觀點堆砌在一起,目的是希望混淆視聽,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被告能夠獲得釋放。筆者認為,公道自在人心,被告故意的挑釁及煽動他人犯法的罪行,根本是逃不了的。

(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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