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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務員認藏汽油彈及原料判囚5年 官斥行為令人髮指

前年11月攬炒派煽動連串暴亂,其間一名倉務員於元朗被警方截查搜出4枚汽油彈,再在其工作及居住的倉庫內檢獲100公升汽油等物品。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物罪,今日(21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

法官郭啟安直斥被告為表達政見衝擊法治,更濫用僱主信任,將辦公室變成製作、儲存、測試危險品的倉庫,行為令人髮指。郭官又引用專家報告指,若被告有足夠玻璃瓶及布碎,可以用涉案的易燃液體製作逾300支汽油彈,形容被告「簡直令人咋舌」。

男被告吳偉豪(40歲),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物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2日在元朗橫州福喜街福喜停車場外,管有3個裝有三甲苯有機混合物的玻璃樽、一個裝有汽油的玻璃樽、一罐卡式石油氣罐及4條布碎;被告同日在其工作及居住的元朗順通貿易公司倉庫內,管有5桶載有約100公升汽油及主要成分為三甲苯的有機混合物、兩個載有汽油的玻璃樽、兩罐卡式石油氣、兩個漏斗及一個膠泵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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