鰂魚涌公園槍殺案 被告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鰂魚涌公園2死2傷槍殺案,被告被判終身監禁。圖為警方案發後在鰂魚涌公園內蒐證。(點新聞資料圖)

2018年6月鰂魚涌公園2死2傷槍殺案,涉案女子詹心桀被控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射擊罪名,案件早前於高等法院開審。陪審團今日(15日)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兩項謀殺及兩項射擊傷人罪成。法官潘敏琦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被告詹心桀(47歲),報稱曾任保鏢,疑因外祖母遺產分配問題與親戚產生嫌隙,在2018年6月26日於鰂魚涌公園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四舅父詹鎮基(62歲),並在同日射擊其二舅父詹前駒(事發時72歲)、三姨詹小慧(事發時60歲),意圖致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陪審團一致裁定詹心桀2項謀殺罪及1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成,另外以6比1大比數裁定餘下1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成。潘官昨早引導指,案中關鍵在如能證明被告出於吸食冰毒的毒癮或嚴重抑鬱症,致嚴重削弱被告神志,失去理性判斷及自制能力,則陪審團應裁定被告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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