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公務員合作社項目收七成反對 市建局稱未決定是否推行

土瓜灣公務員合作社重建項目諮詢階段收到約75%反對意見。(點新聞資料圖片)

市建局啟動土瓜灣靠背壟道及浙江街的公務員合作社重建項目,近日於城規會第一及第二諮詢階段收到約75%反對意見。市建局昨日(11日)表示,相關項目預料今年8月提出收購建議,將在第四季進行住戶意見調查後,連同對公眾意見的回應提交予城規會審議,目前未決定是否推行整個項目,或重建一部分,抑或放棄。

有受影響居民向市建局提出免補地價、以單一業權收購及「原址原大」單位補償等要求。市建局回應指,公務員以社員身分承租合作社,並不擁有該單位的註冊業權。局方建議,在現行機制下,社員需解散合作社、完成單位轉讓契約、向政府補地價以取回單位業權,方能成為物業的註冊業主,考慮局方收購建議。市建局又指,在「靠背壟道/浙江街」發展項目中,目前並沒有全幢已補地價、同一業主持有的單一業權大廈,因此局方收購不能以「單一業權大廈」模式處理。

至於有居民提出「原址原大」單位補償,市建局表示,連同方案提出的現金津貼,每平方呎達33640元,遠遠超出現行收購及遷置政策所計算的收購價,會構成一定程度的財務負擔。

港英政府在50年代推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容許華人長俸公務員自組合作社,以優惠地價、在政府批出的土地建屋。當時部分公務員選址土瓜灣靠背壟道、美善同道一帶,該區至今有約30個合作社,大廈地契則屬合作社共同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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