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士洛桑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22日就中國泳手孫楊拒絕接受突擊藥檢,違反藥檢條例進行重審,判罰他禁賽4年3個月,追溯至去年2月28日生效,換言之,孫楊將無法參加下月揭幕的東京奧運會,以及明年的杭州亞運,但可競逐2024年巴黎奧運會,到時他將32歲。
事發在2018年9月,藥檢人員到孫楊家中突擊採樣,期間與孫楊一方衝突,孫楊指藥檢人員未能提供有效的授權文件,質疑他們不具備資格,拒絕提供尿液樣本。
體育仲裁法庭原本去年2月底,裁定孫楊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重罰他禁賽8年。孫楊提出上訴。瑞士最高法院到去年12月撤銷禁賽裁決,原因是仲裁法庭負責案件的三名法官中,意大利籍主審法官曾在社交媒體發表針對中國人的種族主義言論,質疑他的中立性,將案件發還仲裁法庭,上月由另外三名法官重審。
法庭在重審後指出,孫楊當日拒絕讓藥檢人員帶走血液樣本,行為魯莽。根據國際泳聯今年起執行的新規定,對第二次未有遵守藥檢的運動員,有更靈活的處罰方式,可根據當事人過錯程度考慮,因此作出今次判罰。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