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中醫醫院 浸大中標承辦至少16年

浸會大學獲選為中醫醫院的承辦機構。(資料圖片)

政府前年9月展開中醫醫院營運服務投標資格預審程序,去年中公布仁愛堂、東華三院、香港浸會大學和博愛醫院獲批預審資格。食物及衞生局今日(22日)公布,香港浸會大學最終獲選為中醫醫院的承辦機構,並已向該校批出營運服務契約。

局方指,香港浸會大學作為承辦機構,必須成立擔保有限公司,以管理、營運及保養中醫醫院。而營運機構則須按香港法例第633章《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的要求,就營運中醫醫院申領相關牌照。根據政府早前的招標公告,服務契約包括開院的籌備階段、10年醫院服務年期和6年的服務後年期。中醫醫院會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營運,政府將投放財政資源支持中醫醫院持續發展,除了出資興建及配置醫院外,亦會給予經常性撥款為市民提供資助中醫服務,以及推行中醫藥培訓及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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