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媒用假新聞亂港無日無之,當中又以壹傳媒及其旗下《蘋果日報》為甚!《蘋果日報》早於1998年炮製「陳健康事件」,掀起假新聞歪風,破壞傳媒生態,多年來以虛假、片面的報道誤道市民,毒害年輕人,煽動仇恨,禍國害港。《大公報》列出《蘋果日報》26年來部分假新聞。毒果罪惡纍纍,謊言罄竹難書,版面所限,在此僅列出其中100個謊言,冀廣大讀者認清黃媒毒果的真面目。以下是《蘋果日報》一百個謊言之系列(四)。
76.誹謗小S遭家暴敗訴
2010年:台灣《蘋果日報》於頭版報道藝人小S(徐熙娣)遭丈夫許雅鈞家暴。小S夫婦在警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不實傳聞,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蘋果》敗訴,被判賠償小S夫妻各200萬元新台幣,並於頭版全版刊登道歉啟事一天。
77.抹黑修例 煽動仇恨
《蘋果日報》在修例風波期間,以「反送中」描述《逃犯(修訂)條例》,製造謊言,煽動市民仇恨情緒,炮製大量反中亂港輿論。
78.捏造警員播疫
2020年12月6日:《蘋果日報》一則有關員警通訊員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報道稱,「該名37歲女警12月1日發病」,而「最後上班日期為12月2日」,標題直指「員警通訊員發病照上班」。警方表示,12月2日是該名人員的「發病日期」,而非「最後上班日」。有關人員亦不是女警,而是員警通訊員。
79.誣衊「速龍」打市民
2019年8月,《蘋果日報》造謠警方速龍小隊衝入港鐵太子站月台及車廂中亂棍毆打市民。員警回應指警方有專業能力判別市民和暴徒。另外,警方亦表示車廂內有人襲警,警員才用相應武力去制服相關人士。
80.誤導市民「自駕遊無限制」
2012年2月:粵港兩地「自駕遊」試驗計劃的第一階段實施時,《蘋果日報》在報道及評論中故意誤導市民以為內地車輛可「無限制」湧入香港,將令本港難以負擔,稱自駕遊將是孕婦潮後另一公害。事實是「自駕遊」第一階段只是讓本港車主直接駕車進入內地,而非讓內地車輛進入香港。
81.UGL報道失實 抹黑梁振英
2017年2月22日: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表聲明,回應《蘋果日報》於2月21日一篇題為《政協副主席不獲豁免起訴》的文章,稱有關報道失實,重申梁振英在2011年與澳洲企業UGL簽訂離職協議時,並非為「戴德梁行」的董事。
82.妖魔化「一地兩檢」
2017年7月26日:高鐵「一地兩檢」本為便民,但《蘋果日報》竟然在頭版以「一地兩檢方案 1/4西九站連車廂變內地租界 割地閹基本法」,將西九站稱為「租界」,極盡抹黑造謠之能事。
83.屈陳永棋家族集團「欠稅」
2019年5月29日:《蘋果日報》頭版報道稱,陳永棋家族名下YGM集團,被拱北海關指涉「欠稅」,有公司高層更突然被內地執法單位「帶走扣留」多天。陳永棋後來澄清,家族其中一間公司一名高層確曾因稅務問題協助當地海關調查,但並未有被檢控,更無所謂「要付錢才放人」一事。
84.所謂「獨家」實是「杜撰」
2012年5月:《蘋果日報》頻頻刊登「獨家」新聞,透露所謂的新政府人事安排的消息,但新聞遭到候任特首辦的公開駁斥,所謂的「獨家」原來都是「杜撰」。
85-100.壹傳媒屢涉誹謗案
•2014年8月11日:前香港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入稟高院,指《蘋果日報》報道他與專業聯合中心及iLegalService的關係,內容含有誹謗成分。
•2015年1月22日:一個家庭教會的六對夫婦控告《壹週刊》於2011年1月13日,發表題為「換妻邪教」的文章,誣衊該六對夫婦是鼓吹換妻的邪教屬誹謗。
•2015年1月21日:健諾醫療集團有限公司、譚天任及寧生醫療有限公司控告《蘋果日報》分別於2014年3月及7月共發表六篇誹謗文章,令他們損失共逾七千七百萬元。
•2015年9月:英皇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網站於9月22日,上載兩篇誹謗英皇集團的報道,題為《涉英皇中心產權糾紛北京國土局前局長自首》及《英皇產權糾紛搞10年前局長也被騙?》《蘋果日報》其後再刊登了一篇誹謗原告的文章。原告就該文章向3名被告索償,並要求高院頒發禁制令。
•2020年12月4日:《蘋果日報》報道星島主席何柱國及其子違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用地,何父子發聲明斥報道涉誹謗,內容失實,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2020年6月17日:《壹週刊》報道《李澤楷走後 78億賣「情報生意」 忌做中美夾心人》,翌日香港電訊批評報道嚴重失實,已啟動法律程式追究責任。
•2015年12月12日:演唱會製作公司董事梁文傑指,2015年11月7日及9日《壹週刊》及《蘋果日報》的網站發布一則題為《投資基金失利伍詠薇愁爆去銀行Check數》的娛樂新聞,指新聞片段出錯照片,誤將梁文傑當成是涉案健身教練,令其聲譽嚴重受損。
•2016年4月21日:《壹週刊》3月31日刊登題為「唔等發叔『江湖飯局』組黨侯志強選老頂」的封面故事,遭鄉議局顧問兼新界總商會常務董事徐子健入稟高院控告誹謗,稱文章內容錯誤,道致他聲譽受損。
•2016年8月:從事護膚及化妝品生意的商人葉希德就《壹週刊》於2016年6月23日刊登題為《前大臺女藝人哭訴墮上市陷阱》的報道內容涉對他構成誹謗,道致其個人聲譽及商譽受損,入稟高等法院。
•2017年4月13日:海關督察鄧顯新及其妻彭金萍(譯音)指《蘋果日報》在2016年9月5日及6日,刊出題為「為打羽毛球妻女出頭 海關督察涉傷人被捕」及「海關督察打人被捕」的報道,內容失實及有誹謗成分,向《蘋果》索償。
•2021年6月:仁濟醫院董事局前主席王賢訊及其太太朱穎詩入稟區域法院,民事控告《蘋果日報》於2020年12月29日一篇報道誹謗,該報道指王賢訊夫婦訂購貨品後走數550萬。王氏伉儷要求禁制蘋果繼續發布相關文章,並作出書面道歉及賠償。
•2018年2月:壹傳媒出售《壹週刊》予商人黃浩的交易告吹。黃浩入稟法院狀告壹傳媒單方面毀約行為,要求賠償損失。他又以個人名義入稟控告《蘋果日報》,於2017年12月一篇關於康宏的報道上,曾對他構成誹謗。
•2018年10月19日:香港傳媒高層訪京團團長、星島集團行政總裁蕭世和,在《星島日報》刊出聲明,指《蘋果》在10月18日涉及他的報道有誹謗性,他已採取法律行動,要求《蘋果》撤回報道及道歉。
•2018年8月21日: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入稟高院,指控《蘋果日報》該年3月12日,透過旗下報章刊登文章,題為「傳建制資深大狀申禁令阻區諾軒宣誓就職」,文章內容不實兼含誹謗成分,兼有損害和侮辱性的評論。
•2018年2月:曾任上市公司「譽滿國際」執行董事兼監察主任的梁煒棟入稟高等法院,指《蘋果》在2月13日以「29歲買半億樓撻訂慘輸546萬」為題的報道,內容具有誹謗言詞,要求法庭禁止《蘋果》再發布類似誹謗文章,並需作出賠償。
•2021年6月: 大律師朱奉慈民事控告《蘋果日報》,到今年4月仍持續刊載一篇2006年5月的誹謗報道,要求法庭裁定《蘋果日報》違反2006年和解協議,並下令禁制相關報道。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