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早前承認涉及3宗淋紅油追債的刑事毀壞罪,今日(17日)在觀塘法院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期間要遵照感化官指示工作和居住,接受戒毒及心理治療,定期交出尿液樣本驗毒。
法庭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他接受感化。辯方今日求情指,被告由祖父母撫養成人,祖父母承諾會監督他改過自新,而他的前球會亦承諾會再聘用他。主任裁判官錢禮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26歲的卓耀國曾效力多支香港聯賽球隊,今年1月被警方拘捕,涉3宗在將軍澳區內的淋紅油追債案件。他指在疫情下曾經有10個月零收入,所以從事追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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