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明日集會違憲法及基本法 必依法處理違法行為

澳門終審法院今日駁回了有關集會的上訴,澳門政府對此表示尊重及支持。(中新社資料圖)

澳門治安警察局5月26日宣布,不容許「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於6月4日在議事亭前地發起集會活動,認為集會具有煽動顛覆政權及推翻憲制的意圖,且亦無法確保集會的防疫要求。就治安警察局的決定,集會發起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今日(3日)駁回了有關的上訴,澳門特區政府對法院的裁決表示尊重及支持。

澳門政府表示,終審法院的裁決,確認了有關的集會活動違反了憲法、基本法及刑法典的有關規定。澳門政府呼籲有關的發起人遵守法院的裁決,同時希望市民認清該等活動的違法性及對國家安全的危害性,自覺抵制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共同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確保澳門社會的和諧及穩定。

澳門政府重申,警方將繼續嚴格遵循合法性原則,一如既往充分尊重及保障居民依法行使集會及示威的基本權利,但對於一切違法行為,必定依法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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