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今日(26日)表示,昨日以「串謀搶劫」、「企圖傷人」、「狂亂駕駛」、「販運危險藥物」等罪拘捕8男1女,年齡介乎19至47歲,他們涉嫌於4月16日訛稱有意出售現金券予女事主,誘騙她到黃大仙鳳德道;涉案人士與事主在犯案車輛上交收時,疑犯趁機搶去約87萬元。犯案者得手後,更推受害人落車,再逆線行車逃走。
警方接查案件,經深入調查後,鎖定該行劫集團首腦及目標人物, 於昨日清晨採取拘捕行動,成功拘捕涉案人士。行動中,警方取回部分失款及扣留1輛犯案車輛,亦在兩個處所內搜獲約10.5克疑似可卡因和2.5克疑似大麻花等毒品,以及可再封膠袋、電子磅等毒品包裝工具。
警方重申,搶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盜竊罪條例》,任何人犯搶劫罪,或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即屬犯罪,可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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