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條例將於本月21日刊憲並生效。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今日(15日)表示,條例的正、負面清單詳述相關行為,公職人員更容易明白應該做及不做的行為,認為有關損害香港利益的行為清楚明白,例如過往在議會發生過阻礙開會,均是損害香港的利益。
梁志祥指出,若相關議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等,要作出懲罰及解除職務是合情合理,情況亦不會癱瘓議會,只是不再讓他們做不當的事,目前條例亦有機制加快法律程序,認為是符合法律。他表示,要觀察條例落實後的具體情況,再考慮是否要作出修例,否則是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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