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會昨日(5日)公布,已完成討論《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根據該法規,澳門居民將獲發5000澳幣「啟動金」、3000澳幣「立減額」。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為落實「2021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計劃,政府參照去年消費補貼計劃模式,結合目前澳門電子移動支付平台情況,推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
法規表明,電子消費優惠的受益人為在登記期間內持有有效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澳門居民,每名受益人獲發3000元的消費立減額度,可作25%消費支付扣減,並獲發5000元「啟動金」。5000元消費補貼用完後,居民可自己充值,直至「立減額」用完為止。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登記期為5月7日至12月10日,優惠獲取期為5月24日至12月13日,使用期為6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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