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1日)勞動節假期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為,派員喬裝於東涌及荃灣乘搭4輛「白牌車」,拘捕3名本地男及一名非華裔男司機。所有被捕男子現已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行動中派員到東涌區及荃灣區一帶喬裝乘客,先後被招攬乘坐4輛私家車,分別前往天壇大佛、梅窩、上長沙泳灘及荃灣。當私家車到達目的地時,4名司機分別要求收取2200元、600元及400元車資。喬裝的警員隨即表露身份,拘捕3名本地男私家車司機及一名非華裔男司機,年齡介乎36至64歲,涉嫌「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其中非華裔司機亦涉嫌「沒有許可證而在封閉道路上駕駛」。所有涉案車輛亦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市民和旅客,根據香港法例,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均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沒有第三者保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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