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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不死不活的公民黨 該活還是該死?

面對現實,梁家傑不得不表示將重整發展方向。(點新聞資料圖片)

文/黎岩

因攬炒派「35+」「初選」案被起訴的公民黨前成員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以及獲准保釋的區議員李予信,日前向公民黨發聯署信呼籲,指公民黨在立法會層面再無參政空間,區議會亦可能面臨同樣命運,形容公民黨「已完成歷史任務」,呼籲即時解散公民黨。今時今日的公民黨,為何從呼風喚雨的反中亂港領頭羊一路滑落至亡黨滅黨的悲慘世界?這一奇特的政治現象確實值得香港有志從政的人反省深思。

四人在聯署信中兔死狐悲地宣稱:再不拆夥散隊,公民黨人可能會面臨安全風險。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昨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聲稱,曾就解散公民黨的想法,多番在黨內溝通,經歷反覆及深入討論後決定仍然保留公民黨,並積極重整發展方向,聲稱願繼續與香港人和公義良知並行,期望能夠重整旗鼓東山再起。梁家傑的一廂情願能否實現,相信絕大多數市民都已經有一個明確的答案,惟這一答案的前提亦是顯而易見:公民黨能夠改頭換面改弦易轍嗎?能夠徹底洗心革面放棄他們反中亂港的固有立場嗎?也許,公民黨與市民都有一個共同的結論。

公民黨於2006年成立,前身是關注政改的「《基本法》第45條關注組」。公民黨成立初期,曾被視為民主派溫和派代表,理性參政議政,與特區、中央政府關係尚可,但自2010年五區總辭、政改爭議後,路線開始出現變化,劍走偏鋒,日趨偏激,日趨非理,日趨對抗,甚至煽惑暴力暴動。

2003年,香港政府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多名反對派法律界人士包括余若薇、梁家傑、陳景生、陳文敏、湯家驊等,成立「23條關注組」,反對23條立法。到特區政府擱置立法後,成員將組織改組為「《基本法》第45條關注組」,探討如何落實2007年及2008年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至2006年,這批人士改組成公民黨,正式成為民主派第二大板塊。由於成立之初,成員大多是具有專業背景的法律精英,故有「大狀黨」之稱。最初,市民對於這班所謂的法律精英政黨,尚抱持極大的期望,希望他們能夠固守香港的法治精神,運用他們的專業特長影響香港未來發展,使得香港社會始終能夠在理性法治的軌道上往前走。

早期的公民黨政治理念與傳統大黨民主黨相比,公民黨網羅資深大狀、學者等「藍血」精英,市民認受性頗高,因而自身定位亦很高,那就是以執政為目標。這當然不是演化為後來以顛覆政權為目標的執政。

公民黨創黨初期,與中央政府關係其實不算太差,創黨主席關信基當時指,公民黨對中央政府非常友善,無任何敵意,中央當時亦未視該黨為敵人。據梁家傑憶述,2005年時任全國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到港時,與他關係相當不錯,甚至在聚會中親切地問到:「家傑來了沒有?」在當時,公民黨反而會被一些當時的激進派社民連支持者嫌棄,揶揄譏刺為「公民袋」、「功能黨(意指參加功能界別選舉)」。

2006年底,泛民主派由於不希望時任特首曾蔭權在無對手之下連任,決定派人出選2007年行政長官選舉,最終推舉梁家傑出選。當時激進派對於公民黨派人出選相當不滿,「長毛」梁國雄一度指罵梁家傑「可惡、無恥」。

2009年初,梁國雄提出民主派在五個立法會地方選區各派一人辭任,通過補選發動「變相公投」就政改議題施加民意壓力。當時計劃在民主派內一直沒有太大響應,直至同年9月,公民黨莫名其妙地響應加入行動,這可以看做是公民黨改變路線的轉折點。

2012年,香港本土激進派漸漸興起,激進一翼由本土派包攬,公民黨在新形勢下顯得「面目模糊」,一方面部分成員如毛孟靜,主張香港「抗赤化」;另一方面其他大部分成員,與本土派關係不佳。2014年違法「佔中」期間,現場示威者基本上已不受泛民政黨控制。翌年政改方案被否決後,公民黨創黨成員湯家驊退黨,自組「民主思路」。

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公民黨派出楊岳橋參選,與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直接對撼。同年本土派被大規模DQ後,公民黨形象基本上已變回傳統泛民。2016年5月,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破天荒與包括4名泛民在內的立法會議員近距離接觸,梁家傑是與會者之一,可見中央自始至終都抱着包容之胸懷,期待與香港的理性反對派共同推動香港的民主進程。

2019年修例風波,再度扭曲了香港整個民主派政治生態。公民黨議員為了出位經常現身示威現場,全力支持示威者,明顯地公開「縱容黑暴」;同時,公民黨成員郭榮鏗等人多次聯繫外國,呼籲就「警暴」、人權等問題制裁中國和香港;尤其孰可忍孰不可忍的是,郭榮鏗在政治環境對立下,自2019年10月立法會復會後,以內會主席選舉主持身份,蓄意技術性拉布拖長程序導致7個月都未選出正副主席,公開走向了香港市民利益的對立面。公民黨亦先後在全國人大就基本法釋法及選舉制度改革等政治議題上,公然發表對抗性言論與聲明,一意孤行地堅持其頑固對抗的邪路死路。

結果在去年原定的立法會選舉中,公民黨多人被DQ,包括郭家麒、楊岳橋、郭榮鏗、鄭達鴻,理由皆與「要求外國制裁」有關。同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撤銷郭家麒、楊岳橋、郭榮鏗立法會議員資格。多行不義必自斃,公民黨政棍的下場完全是咎由自取。

在香港國安法頒行以後,惡行累累的公民黨已然成為中央與特區政府整治的首要整治目標。眼見大勢已去,公民黨內頻頻退黨,甚至出逃外國,多名區議員先後離開,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李予信,亦聲明退出公民黨,解散公民黨的聲音此起彼伏響徹雲霄。

眾所周知,公民黨是所謂的法律精英大狀黨,長期把控香港法治的話語權,亦因此,公民黨可以有恃無恐地就香港政治議題說三道四胡言亂語,混淆視聽誤導市民,各人天真地以為市民都是傻瓜,執政者都是兵馬俑,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會盲從公民黨的欺騙,中央及特區政府更拿他們沒辦法,因為動他們就意味着動搖了香港的法治精神。如此天真幼稚,一廂情願的政治幻覺與認知,怎麼不會碰得頭破血流呢?

客觀上講,在香港國安法的制約下,在中央全面管治權及特區行政主導的大原則下,愛國者治港將成為一條顛撲不破的鐵律,成為香港參政議政的前提條件,完善選舉制度更加永久地關閉了反中亂港分子利用建制平台胡作非為的可能性。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搬起石頭砸了自己腳的公民黨已經幾無可能「有所作為」,甚至乎,連提供諮詢諮議的機會都完全沒有。那麼,公民黨這班不差錢的黨棍,稍稍有點政治智慧,就應該懸崖勒馬金盆洗手,徹底放棄反中亂港的「宏圖大業」,像今日的余若薇那樣,在法庭上雄辯滔滔,正正經經地撈取正正當當的實惠,這可能是他們唯一的合法出路。如此,公民黨是該死還是該活,答案儼然已經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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