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今日(30日)接受央視記者專訪時表示,中央有關部門在前一階段聽取建議時,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多數認為三種方式選舉產生的立法會議員應該按照40:30:20的比例分配,所以全國人大常委會採納了這一意見。他說,在立法會中,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比功能團體選舉和分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更多,能夠更好地代表香港的整體利益。
鄧中華指,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議員的選民基礎與選舉產生行政長官的選民基礎相同,也就是說他們都是由選委會選舉產生。因此這樣的分配比例也有利於在立法會中形成穩定支持行政長官的多數力量,促進行政和立法的順暢溝通、維護,並落實「行政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