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環署與警方昨晚(26日)採取聯合突擊行動,在葵青區九華徑打擊涉及無牌經營食物業的燒烤場,及就餐飲業務處所《第599F章》(規例)展開執法行動,並拘捕2人涉嫌於2個燒烤場內經營無牌食肆,檢取相關工具及共83公斤燒烤食品。
食環署就《規例》向九華徑1名燒烤場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涉及餐飲處所內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的規定。此外,警方亦向32名違反限聚令的燒烤場顧客發出罰款通知書。而今年1月至今,食環署人員向九華徑經營無牌食物業的燒烤場負責人共提出11宗檢控,包括6宗拘控。
食環署發言人稱,署方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無牌食物業處所,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餐飲業務負責人違反《規例》,最高亦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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