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30日攬炒黑暴在旺角堵路搞破壞,深夜爆發警民衝突,其間一名19歲青年被搜出百條索帶及扳手。他早前選擇認罪,被還押昨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被告犯案源於「嚴重嘅紀律問題」,被告在大型示威活動中管有相當多數量的索帶,一旦使用將對公眾安全造成極大影響,最終判被告入勞教中心服刑。被告母親離庭後傷心大哭。
被告胡文龍(18歲),報稱快餐店侍應,被控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管有非法用途的工具或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被告於前年11月30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管有一支士巴拿及100條索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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