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早前報道,攬炒派屯門區議會主席陳樹英在區議會撥款製作的紀念品貼上其個人及黨友盧偉明的名字、頭像及所屬政黨標誌等資料,被指公器私用將公帑用作個人及所屬政黨宣傳,違反區議員操守。民政事務處日前回應表示,認為陳樹英或涉嫌違反「區議會準則」,並將事件呈交財委會,有團體批評「自己人審自己」的情況出現,希望民政事務局介入事件。
屯門民政事務處回應事件表示,經與涉事的區議員了解後屯門民政署認為有關議員或以涉嫌違反《屯門區議會推行「社區參與計劃」的撥款準則》內有關禁止籍區議會撥款活動宣傳個別人士、政黨、政治團體,就此,屯門區議會轄下財務、行政及宣傳委員會負責就區議會的行政安排提出意見,並在有需要時建議改善的方法,民政事務處已呈報事件交予委員會,以供屯門區議會參考跟進以防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投訴事件的「屯門議會監察聯盟」副發言人巫成鋒今日(10日)接受點新聞記者訪問時表示,團體自2月26日到屯門區議會要求民政處跟進事件,現時區議會已受到攬炒派的控制,如果將事件交由區議會轄下的財委會審議,只會出現「自己人審自己人」的情況,攬炒派一定會互相包庇,最終令事件不了了之,而早前的區議會已經出現上述的情況,當時攬炒派之一的屯門區議員楊智恆及多名成員不斷為陳樹英護航,因此屯門監察議會認為,民政處理應正視介入事件。
巫成鋒表示,對民政處的處理方法表示失望及不滿,屯門議會監察聯盟再三要求民政事務處將事件上呈交予民政事務局,交由更高的部門處理事件,而當局應該禁止再向違規議員陳樹英發放區議會的物資,向區議會支付相應的宣傳費,民政事務處亦必須向違規者發出公開警告信,以改阻嚇作用,並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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