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今日(4日)宣布,以「標準金額」徵收工廈重建的土地契約修訂補地價先導計劃將於3月15日推出,為期2年。計劃適用於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為工廈業主在恆常估價機制外提供另一選項。發言人指出,活化對象大廈消防設備相對簡陋,對工廈使用者以至社會都構成安全隱患。推動工廈重建,比執管或改善設備,更能徹底解決安全問題。
發展局發言人指出,先導計劃旨在透過公布一套標準金額,為補地價提供確定性,加快完成工廈重建所涉及的修契程序,從而推動工廈活化,讓土地早日轉型作更切合社會需要的用途,務求地盡其用。
先導計劃簡單清晰,將全港分為5個大區,並就工廈修契所涉及的3項用途(即重建前的「工業/倉庫」用途,以及重建後的「商業/現代工業」和「住宅」用途)訂立標準金額。標準金額經參考一籃子市場相關資料而釐定,在先導計劃生效的2年期內維持不變,增加先導計劃的確定性。期間,工廈業主可根據修契前及修契後的用途和總樓面面積,按該等已公布的標準金額計算應繳地價,考慮是否申請修訂地契以便進行工廈重建。
地政總署將於3月15日就先導計劃的執行細節發出作業備考,包括地契修訂申請人如何行使以標準金額計算地價的選擇權、適用於處理中地契修訂個案的過渡安排,以及總樓面面積的計算方法,供業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