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不小心駕駛等罪 楊明庭內緊張

楊明與女友莊思明。(莊思明IG圖)

藝人楊明於去年8月7日深夜,在山頂馬己仙峽道自炒「石壆」,並撞毀一段具80年歷史的戰前石牆。事發後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不小心駕駛」和「車輛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共三項控罪。楊明只承認兩項控罪,但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案件今日(2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今日上午9時,楊明與女友莊思明及兩位無綫經理人陪同下抵達法院。莊思明率先下車,其後到穿上西裝配以白波鞋的楊明,隨着女友步入法院。二人未有停步拍照,走到法院內才停步掃「安心出行」二維碼。

開審前,楊明坐在庭內主動上前與大律師打招呼,楊明以手拍拍對方肩膊示好,之後便低頭睇手提電話,接着女友莊思明上前耳語幾句再坐回聽眾席。正式開審時楊明略見緊張,更不時捽手指。

(點新聞記者陳惠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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