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日(18日)認可科興新冠疫苗在香港作緊急使用。陳肇始表示,接種疫苗後,當局建議市民於指定地方逗留30分鐘,如有不良反應可即時處理。當局亦會設立通報機制,由醫護人員和製藥業通報異常事件和關注事件;同時衞生署會與香港大學合作,主動監察異常事件。此外,申請認可者須按《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提供和更新疫苗安全的資料,以供檢討疫苗的效益和風險。
至於政府為接種疫苗而設的保障基金,陳肇始指出,下周將會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10億元注資,索賠時限定在接種疫苗後兩年內,並會隨情況檢討。她強調,在保障基金獲賠償並不影響向藥廠民事索償的權利,但到時賠償額會被保障基金抵銷。
陳肇始還指出,政府已訂購2250萬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足夠全港使用,但考慮全球疫苗供應緊張,物流亦有挑戰,因此政府仍會努力採購,不會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