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賭王姨仔51萬被判9個月 馮永業提上訴被駁回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被判囚9個月。(點新聞資料圖片)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被判囚9個月。服刑完畢的馮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今日(9日)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庭表示,原審法官認為上訴人故意作出不當行為,考慮到他的地位和職能,必會令香港市民甚至世界各地其他有機會接觸香港公務員的人,對香港公務員的操守信心大打折扣。原審法官裁定上訴人的不當行為絕非輕微,而是嚴重至需要受刑法制裁,上訴庭認為其裁決正確、合理,亦符合有關案例定下的原則。上訴庭因此認為針對上訴人的定罪穩妥,故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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