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昨晚在社交媒體發文,強調特首選舉產生或協商產生的前提是根據基本法,必須從當時的實際情況出發,必須是「愛國者治港」。
梁振英表示,近日關於行政長官由選舉或協商產生的討論,多數都不敢面對核心問題 - 選舉產生,有較高認受性,好事,但只是主觀願望,不是對《基本法》要求的「實際情況」的客觀評估;香港的「實際情況」比回歸初期更加複雜惡劣,尤其是外國勢力已經走到台前,這是客觀事實。解決現實政治問題,不能只講主觀願望,必須實事求是。
梁振英認為,至今,沒有人答他這個問題:如果我們明知選舉結果是「美國傀儡治港」,不是「愛國者治港」,我們還要選舉嗎?我們還應該說選舉有較高的認受性嗎?如果我們要的選舉結果是「愛國者治港」,我們的建制派有把握取得區議會、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行政長官選舉的足夠票數嗎?我們應該當《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規定的「選舉或協商產生」一句中的「或協商」三個字冇到嗎?
梁振英指出,我們離開「美國傀儡治港」有多遠?一年前的立法會,主要力量就是美國傀儡,而這些美國傀儡的目標是要全中國變天變色。看看黎智英的所說所為吧!他過去兩年在香港和外地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話的逐字記錄我都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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