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寇鴻萍否認逃稅百萬 官押6月中再審

寇鴻萍為1982年度香港小姐季軍。(點新聞資料圖片)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嫌自2008年起多次逃稅,涉款逾百萬元,被稅務局票控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寇今日(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法官將案件定於今年6月15日開審,預計會審理5天。據悉,由於案件涉及證人證物眾多,控方屆時共有7名列表證人作供,證物文件將近2000頁,所以會在5月18日先作審前覆核,期間寇准以有條件續保候審。

被告梁寇鴻萍(59歲),案情指,被告涉嫌在2008年至2017年期間,五度在提交課稅年度報稅表時,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全部費用;另外三度在「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元;及三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元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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