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時報》早前報道,多間國際企業擔心北京的政策會影響香港的法治環境,而考慮將香港從法律合同中的仲裁地區名單中剔除。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1日)發表網誌,指香港在仲裁方面擁有領導的地位,可以歸功於堅實的根基,與時並進及方便使用的仲裁法例,並指不少備受尊崇的國際機構均挑選香港為其本國司法管轄區以外的首個環球所在地。
鄭若驊表示,經過了2019年的社會動盪,香港國安法為社會恢復秩序和穩定。香港已經作好準備,充分利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地位,發揮在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優勢,以及把握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帶來的機遇,香港會繼續作為國際法律樞紐,提供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
她又說,大灣區擁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肯定了香港的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下擁有與眾不同的有利條件,以及香港在大灣區發展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本港亦繼續借大灣區的獨特優勢,發展司法服務,包括正爭取將前海註冊港資企業,可選擇香港法律作民商事合同的措施,擴展至整個大灣區。
鄭若驊重申,穩健的司法和法律制度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樞紐的實力。而基本法保障本港司法獨立,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任內已多次否認本港司法機關受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