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怒斥美制裁行徑荒唐卑劣無恥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16日)發文,嚴厲譴責美國國務院根據所謂「有關香港正常化的總統行政命令」,對六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官員實施脅迫措施;這是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後,美國政府干預中國內部事務和阻撓特區機關採取行動維護國家安全的最新例證,行徑荒唐和卑劣無恥。

政府發言人說:「國家安全事務屬於中央事權,無論是單一體制還是聯邦體制的國家,就國家安全立法均由中央負責。《香港國安法》由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以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發言人指出,「自《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實施以來,美國政府利用不同事件和藉口,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特區機關肆意作出攻擊,令我們不得不懷疑《香港國安法》是否已觸及外國和境外勢力的痛處。」

「事實上,在2019年香港發生持續多月的反政府動亂和廣泛的暴力事件期間,以至《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我們均見到美國國會和白宮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針對香港特區接連制定法律和按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宣告多方面的行動。近日在美國國會大樓發生的事件後,在香港及國際社會中很多人都明顯看到,美國的行徑暴露其雙重標準及虛偽,而且明顯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他們亦對此感到憤慨。」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或特區內任何法律,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有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不負責任的言論,我們感到震驚;對於美國國務院在其聲明中要求立即釋放被特區執法部門拘捕的疑犯,我們更感驚訝。」

「香港對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論嫌疑人的政治背景,執法機關都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而作出,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事。」

「美國政府聲稱實施所謂『制裁』和『指定』部分人士以施加懲罰性措施,是回應《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藉口。」發言人嚴厲譴責美國政府再次以經濟、財政和其他方式威嚇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並故意公開他們的個人資料。

發言人說:「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代表各因推行《香港國安法》而被美國國務院自去年8月以一連串行動針對的高層同事表示,美方此等差劣行徑是完全不合法和違反既定的國際法律原則,一定不會得逞。我和我的同事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光榮的使命。我們無懼任何威嚇。」發言人最後表示,特區政府會全面支持中央政府採取任何合適的反制措施。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港府怒斥美制裁行徑荒唐卑劣無恥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