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國安法為香港法律一部分 理解詮釋不成問題

張舉能指,國安法已成為香港法律一部分,司法機構會按一向法律理解、詮釋及應用。(點新聞記者李斯哲攝)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11日)履新,他在傍晚會見傳媒時表示,國安法已根據基本法成為香港法律一部分,司法機構會按一向的法律理解、詮釋及應用。他指,雖然國安法與香港法例未必完全一致,但認為不成問題,要相信香港普通法制度「身經百戰」,眾多的案例亦能協助法院詮釋國安法。

張舉能又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權力有法律基礎,是現行法制其中一環,法院要跟從,釋法情況亦不能一概而論。他表示,指定香港國安法相關法官的權力在於行政長官,明白公眾希望有知情權和提高透明度,但亦須尊重行政長官。他又指,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終審法院處理過不少上訴案件,雖然在疫情下部分海外法官要遙距參與聆訊,但每一輪都有海外非常任法官,亦會繼續安排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審訊,對未來終審法院能繼續有本地及海外法官非常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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