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辦法》(下稱《辦法》)昨日獲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點新聞記者今日(9日)從對外公布的《辦法》獲悉,此次修訂最大的變化之一就是將優待範圍擴大至外地老年人,包括持廣州有效居住證、常住廣州的港澳老年人,可享公共交通減免等優待。
涵蓋公交巴士和地鐵等
經過此次修訂,可享受老年人優待辦法的包括年滿60周歲、具有廣州本市戶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公民。根據此標準,「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常住外埠的老年人」也可享受老年人優待辦法,其中包括外省市、港澳台和歸國華僑老年人,但不包括外國人。
《辦法》明確,持本市老年人優待憑證乘坐市內線路公共汽(電)車、過江輪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軌道交通,享受半價優惠。65周歲以上老年人持本市老年人優待憑證免費享受前款優待。而此次修訂後,持廣州有效居住證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可申領優待卡,享受公共交通減免等優待。
優待憑證擬設兩年有效期
據了解,鑒於外埠老人流動性大,廣州對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老年人申領的老年人優待憑證統一設置2年有效期。符合《辦法》規定的老年人可以通過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鎮政務服務中心或者網絡服務平台,向區老齡工作機構申領老年人優待憑證。
《辦法》還提出,公共服務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服務水準的同時,應當尊重老年人的行為習慣,保留老年人熟悉的傳統服務方式。
(點新聞記者方俊明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