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斬人案 兩巴漢分別判囚終身及20年

牛頭角2017年發生南亞漢在公園持刀施襲案。圖為遇襲南亞漢友人得悉事件後互相安慰。(點新聞資料圖片)

牛頭角2017年11月發生巴基斯坦男子在公園持刀施襲案,釀成一死兩傷。涉案兩名男子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一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成,今日(17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處終身監禁以及監禁20年。

首被告Arif Aqib(案發時22歲)及次被告Mohammad Shahzeb(案發時17歲)被控於2017年11月13日,在香港謀殺Waqar Hamed;以及同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遊樂場意圖使Singh Jaskarn Brar和Mohammad Yasin身體受嚴重傷害。陪審團早前裁定兩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法官形容被告施襲的行為令事主承受致命傷害,有事主至今仍生還純屬幸運,依例判處首被告終身監禁。至於案發時未成年的次被告,法官認為判監20年已足以反映其罪責。

控方早前在開案陳辭稱,3名事主當晚在遊樂場聊天和飲酒,8名南亞裔男子突然持刀衝前追斬Waqar Hamed。他當場倒地,頸部及背部受傷流血,送院後證實不治。在兇徒追趕下,Singh Jaskarn Brar和Mohammad Yasin逃至附近便利店及港鐵牛頭角站,送院驗傷發現右肩及胸部傷口撕裂。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案發前3輛私家車接載疑犯到場,首被告當時駕駛其中一輛車,次被告則在車上,有證據顯示兩名被告為施襲者觀察環境,屬於「伙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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