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案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或轉為中文審訊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指,今次案件涉及不少廣東話口語,可考慮是否轉為中文審訊。(點新聞資料圖)

今年9月中,攬炒派「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當局起訴包括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14項罪名。案件今日(3日)交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區域法院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在庭上表示,認同法官高勁修昨日指,為避免任何潛在越權爭議,基於案件的行政考慮,安排指定法官處理今次爭議可避免橫生枝節,並讓控辯雙方可專註處理核心的法律爭議,又指無論爭議結果如何,他都有權力處理今次的案件。他將聆訊押後至早上11時許,讓控辯雙方商討是否合併3宗案件處理及開審日期,又指今次案件涉及不少廣東話口語,可考慮是否轉為中文審訊。

控方昨日在庭上指出,案件涉及香港國安法,若由非指定法官審理,有機會受司法覆核挑戰,但辯方反對。高勁修最終決定安排指定法官處理雙方爭議。

陳廣池於1958年在香港出生。1986年及1987年分別取得香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87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同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為助理檢察官,1988年和1991年先後晉升為檢察官和高級檢察官,並於2002年晉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同年出任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廣池加入司法機構為區域法院法官,任命由2007年4月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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